世界周刊 2012年7月15日 问答

问答 1.


问答 1.

久候未接面谈通知 怎么办

一位菲律宾人的哥哥问:

我和妹妹都是在菲律宾出生。我在1990年成为美国公民时,为妹妹递交移民申请的文件。

2010年年底,我收到移民局通知说妹妹的排期已到。要求妹妹和妹夫支付808美元的费用和递交DS-230表。但因为DS-230表没有填写完整,被要求重填。再加上要在当地申请出生纸花了不少时间,直到2011年8月资料才补齐。之后很久没有收到任何回音。我电话查询,他们说我还必须再等一、二年。为什么呢?有没有办法要求加快面谈呢?

李亚伦律师答:

你于2010年年底收到的通知可能是全国签证中心(NVC)发出的缴费通知单。全国签证中心属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与领事馆之间的一个单位,负责准备和执行文件收集的处理,好让领事馆只需要处理签证申请人的面谈程序。不幸的是,该中心在收取费用时,并不一定配合优先期的排期。如果你在1990年为妹妹递交移民文件,那么菲律宾出生的人,至今优先日期尚未排到。

照2012年7月份公布的签证进度表,菲律宾出生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(F-4类别)才排到1989年2月1日前递交的案件。

我们曾批评过全国签证中心,说他们常常在排期还差很远时,就寄出缴费通知。你的情况就是这样。

也有些其他的人在优先日期已排到或快到时,全国签证中心还不发出缴费通知,必需向他们求著寄出缴签证费的通知。假设你早些时间就为妹妹递交移民文件而现在排期已到,你则应该告诉全国签证中心此事,要求他们迅速处理你妹妹的案件。你说全国签证中心告诉你,必须再等一、两年,且你说你于1990年为妹妹递交申请,这证实了全国签证中心确实太早发给你缴费通知了。

 

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,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,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,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,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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